【一】:考籍管理操作说明
考籍管理操作说明
(院校级)
概述
考籍管理操作分了院系/高校、省二级进行操作,如果某些高校无院系的划分,可直接用高校用户进行录入。院系或高校针对毕业数据申请并审核后,就直接交予省级审核。在省级审核层又经过一审、二审、三审操作后才可完成毕业审核。.
注:申请毕业的操作员用户可以用院系的用户或是校级管理员的用户。(“院系用户”指在“系统管理”的“机构管理”的用户属性中在”市县代码”处设置所属高校值,在“高校院系”处设置了所属院系的用户;“校级管理员”指在“系统管理”的“机构管理”的用户属性中只设置了的所属高校值的用户,系统初始默认为bm+学校代码+01的用户都为校级管理员).本次毕业办证的角色名为:全日制毕业办证(角色赋权方式参照报名、报考中的角色赋权)。
1.考生毕业申请与审核
1.1 功能说明
此模块完成考生毕业申请与审核功能.
1.2 操作说明
点击“考生毕业申请审核”按钮,进入操作界面:
在考籍号处输入考籍号,并选择专业,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所有的信息。 左边列出该专业需通过的课程及通过课程的成绩,右边课程列表显示该考生已通过的课程,查询后如下图所示:
如果需要修改考生基本信息,直接修改即可。全日制毕业申请提交的同时即
表示“审核通过”,所以在申请时“审核通过”选项是默认通过的,不用再去点击。当所有的成绩信息都输入完后,最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在申请提交前发现该生有多考籍号,在此界面可以通过“多考籍号合并”进行录入,点击“多考籍号合并”按钮进入操作界面(对于转籍考生在输入转籍考生信息后也须通过“多考籍合并”完成成绩的合并,转籍考生的信息录入见“3.”转籍考生录入),操作方法见“2. 多考籍号合并”。输入完合并后被合并的成绩会在右边列出来,如下图所示:
注: 1、本页面中提供的“打印”,为打印粘贴于毕业生登记表内的考试科目成绩栏中。
2、考生的毕业成绩以左边的课程列表为准,如有缺课程的请直接至左边输入即可,因计划问题,以前的课程代码也许与现在的代码不一致的,请至左边的课程列表处输入。另实践课程的成绩请用“优”、“良”、“及”的拼音首字母“y”、“l”、“j”输入。如有免考的请输“m”。www.fz173.com_如何查询考籍号。
2. 多考籍号合并
2.1. 功能说明
此模块完成多考籍号的合并,解决一生有多号的问题。
2.2. 操作说明
点击“多考籍号合并”按钮,进入操作界面:
如上界面所示,首先在考籍号、考籍号串处输入要合并的考籍号信息,然后点击“查询”,此时系统会查询出考籍号与考籍号串的成绩信息。其中在输考籍号串时的格式为“考籍号(0)— 考籍号(1)”,其中“0”表示省内考生,“1”表示省外转籍考生。当查询出成绩信息后,就直接点击“申请合并”即可,查询后的界面如下:
在课程列表处分别显示了各个考籍号所对应的成绩,然后根据需要点击“申请合并”即可。
3. 转籍考生录入
3.1.功能说明
该模块完成转籍考生的录入工作。
3.2.操作说明
点击“转籍考生录入”进入录入界面:
新增转籍考生
在考籍号处输入转籍考生的考籍号,然后敲回车,此时,如果该考籍号已存在的,系统即会查询出该考籍号的基本信息,如果没有,则在其他输入框输入其他的值,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所有需输入的项都输入完毕后,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添加课程
在录入了考生信息后点击“添加”铵钮,系统会新增一行供录入。
删除课程
在需删除的行,点击“删除”按钮,系统即会在删除行以淡红色标注,如果真正删除,请点击“提交”按钮。
4. 转籍考生查询
4.1.功能说明
此模块是用于转籍考生的查询。
4.2.操作说明
点击“转籍考生查询”按钮,进入如下操作界面:
【二】:部分省学籍号查询网址
山东省学籍号查询网址: 江苏省学籍号查询网址: 安徽省学籍号查询网址:
上海全国学籍号查询网站:
【三】:如何把以考籍号命名的照片文件改成以身份证号或者学籍号命名
如何把以考籍号命名的照片文件改成以身份证号或者学籍号命名,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将以考籍号命名的照片转成以身份证号命名的文件
1、新建一excel,第一列为“考籍号”,第二列为“身份证号”,第三列为“命令行”
2、将第一列和第二列的对应好,保证同一行的考籍号对应的身份证号是同一学生www.fz173.com_如何查询考籍号。
3、使用excel中的命令CONCATENATE,在第三列的第二行中输入“=CONCATENATE("ren ",A2,".jpg ",B2,".jpg")”(注意:最好直接将标注成红色的那部分文字拷贝到单元格中,手工输入的话需要注意在ren及第一个jpg后面都要留一空格),选中第三列第二行(C2单元格),将鼠标移动到C2单元格的右下角,当鼠标变成“+”形状时单击鼠标左键并往下拖动,完成剩余行命令的生成。
4、拷贝第三列中的内容(第三列的列头不要拷)到一新文本文件,将此文件命名成bat类型文件,将此文件保存至照片目录下(这个很重要,一定要将此文件和照片放同一目录),然后运行此文件即可完成将考籍号命名的照片转成以身份证命名的文件。
第一步,桌面上有个ZP30文件夹里的图片是以学生的报名序号命名的:如下图
第二步:将以报名序号命名的改成以身份证号命名的图片
建一个EXCEL文件,文件名随便,要保证报名序号,身份证号与照片上的人一一对应www.fz173.com_如何查询考籍号。
在C列输入一个公式: =CONCATENATE("ren ",A2,".jpg ",B2,".jpg")
选中第三列第二行(C2单元格),将鼠标移动到C2单元格的右下角,当鼠标变成“+”形状时单击鼠标左键并往下拖动,完成剩余行命令的生成。
将ML栏中生成的结果复制到记录本中,记录标题不要复制
保存到桌面ZP30文件夹下(需要更改照片的文件夹下),文件名没有限制,但后辍名要保存为.bat格式(也就是以前DOS中的批处理文件)
【四】:自考考籍管理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沪教考院自考(2006)50号)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9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市自考机构和主考院校自考机构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
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自考办)负责制订管理工作要求和办法,各主考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院校自考办)依据本办法,负责本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籍档案管理,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基本信息管理,考试和实践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成绩管理,转考,毕业资格审定,学历证书颁发和电子注册,证书查询认证及出国留学人员的毕业证书、考籍材料翻译的审核等。
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原则是:科学、公正、安全、规范。在考籍 管理中应全面应用信息技术,健全考籍管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
第二章 人员与设备配备
第五条 主考院校应根据考生规模设立自考考籍管理部门,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作风正派,熟悉业务,坚持原则,忠于职守。
第六条 考籍管理工作应根据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并有计划地对考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
第三章 分级管理与职责
第七条 市自考办负责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全国考办关于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全市考籍管理办法。
二、落实完成全国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检查各主考院校的考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考试成绩统计,管理全市自考生的考试成绩。
四、审核考生课程免考申请。
五、办理省际转考手续。
六、审核考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审批手续,核发考生毕业证书和证明。
七、统计上报全市考生考试有关信息及毕业生数据等。
第八条 主考院校自考办负责本校考生的考籍管理,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自考办制定的考籍管理办法,研究制订本院校考籍管理工作细则。
二、落实并完成市自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
三、负责新考生的报名工作,发放准考证。建立和管理本院校考生的考籍资料,考生考试成绩查询及《课程合格成绩证明》的发放。
四、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初审考生课程免考申请。
五、办理考生的转籍转考手续及有关工作。
六、负责本院校主考专业的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考试考核工作。
七、审查受理本院校考生毕业申请,收集和整理考生毕业登记资料,颁发毕业证书。
八、统计和上报本院校考生考籍有关数据。
九、协助院校学位委员会做好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有关工作。
第四章 报名、成绩公布与毕业
第九条 准考证(本市现为工商银行自考牡丹报考卡)是证明考生身份的有效证件之一,
其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发证日期、考生照片等信息。该证在考生首次报考入籍后统一制作。准考证号按全国统一规定的12位数字编定。
第十条 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污损等情况而失效时,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第十一条 首次报考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填写个人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拍照等)。
一、考生的照片信息按以下标准和要求采集:
1、背景布选用浅蓝色(棉布,毛涤布料均可),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2、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成像区大小为48 m m×32 m m(高×宽)。
3、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灯具符合摄影亮度要求。
4、文件格式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考生的8位内部编号。
二、考生身份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相一致。
考生报名后,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身份证号或姓名者,须由本人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到主考院校自考办申请变更,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其证明材料归入考生考籍档案备查。
第十二条 课程考试成绩在当次考试后由市自考办统一发布。成绩公布包括向主考院校提供当次考试成绩数据和向声讯台、网站提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课程合格成绩由主考院校归入电子档案。考生如需要《课程合格证明》可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领取。
第十三条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到院校自考办登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结果由院校自考办通知考生。
第十四条 考生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由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号、专业及学历层次、毕业日期,由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主署,主考院校副署。
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五章 考籍档案与管理权限
第十五条 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的原始记录,是考生办理转考、免考、颁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考生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的个人信息、历次报考信息、考试成绩信息、课程免考信息、转籍信息、毕业信息等。
一、考生的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含军警官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
二、历次报考信息,包含考生已报考课程、考试诚信记录等信息。
三、考试成绩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以来取得的课程成绩信息。
四、课程免考信息包括:
1、已获得学历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学历层次、专业大类;
2、肄业或退学的专业名称、证明编号、肄业或退学学校、专业层次;
3、在校生所在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学生证编号、专业层次;
4、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
5、可替代免考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提供证明的学校及部门。
五、转籍信息,包括考籍档案转入或转出的时间、课程代码、名称和相应的考试成绩信息。
六、毕业信息,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考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毕业专业、学历层次、主考院校等信息。
第十七条 考籍档案管理职责权限。
一、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严密、整洁、有序。考生考籍档案均采用电子信息方式保存。
二、市自考办负责统一管理考生的电子信息档案数据库,凡需修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院校自考办申请,同时上报市自考办,经核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
三、考生的纸质档案由院校自考办负责建立并管理。考生纸质档案袋中的任何信息不得随
意修改,如需修改须将修改证明材料归入档案中,做好修改记录,及时上报市自考办修改相关电子档案信息。
四、非考籍管理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各类考籍档案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查询时,须经同级自考办负责人批准,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各次考试成绩的管理由市自考办统一负责。考试成绩管理主要包括成绩登录、公布、成绩保存、成绩复核、成绩统计分析等。
第六章 免考与转考
第十九条 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
一、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与原有学历层次相同者可以免考下列课程:相应公共政治课和相应的公共基础课。此项规定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本科在校生、肄业或退学生。此类考生申请上述课程免考时必须附原高等院校学籍证明。
二、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原所学专业与本市高教自考所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的,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
三、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证后,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者,所报专业的考试课程与原来所学专业课程完全相同(指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同)的均可免考。
四、考生取得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证书和有关项目考试合格成绩,其有关课程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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